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与经济增长速度基本同步。自2016年迈过5万元大关后,持续稳步向好,在2020年达到6.8万元,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据悉,广州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在2019年突破6万元,“十三五”时期,从50941元提高到68304元,年均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2%,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
“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历年增速均略快于或与全省水平持平、高出全国水平0.2-1.6个百分点,自2016年迈过5万元大关后,虽然年均增速低于“十二五”时期,但绝对值在全省排位保持第一,经历疫情冲击后,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并在2020年突破6.8万元。
相比2016年,2020年工资性收入比重下降2.7个百分点,原因是人均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的巩固和补充。“十三五”时期,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7.0%和11.2%。2019年,工资性收入比重减少到65.1%,比2016年减少3.2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的比重比2016年共增加3.2个百分点。
从收入均衡性看,“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且基本上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增幅差距,城乡收入比从2016年的2.38∶1缩小到2020年的2.18∶1。
城市居民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持续增长
“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消费意愿逐年提升,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增长4.4%,收入支出比从2016年的1.33∶1提升到2020年的1.54∶1。“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保持在32%-33%之间,2016-2019年间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受疫情影响,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小幅回弹,上升到32.4%。
“十三五”时期,广州城市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发展享受型消费持续增长,在2020年之前,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五大类的(2016-2019年)年均增速均高于消费支出平均水平。
从消费结构看,发展享受型的五大类比重逐年增加,从“十二五”末期(2015年)38.8%上升到2019年的40.6%。2020年,受居家防疫等行为影响,居民食品烟酒、居住等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加大,致使发展享受型消费的比重减少到38.5%。
得益于疫情期间《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等有关提振消费措施的实施,汽车消费需求旺盛。购置汽车的城市居民户均购买汽车消费支出从2019年的23.9万元提升到2020年的3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