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新贸易形式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升级
1月4日,根据央行官网披露,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规将于2月4日起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认为,在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同时,便捷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以有效促进跨境人民币在更多场景下的使用,金融机构也将面临更高的要求。
简化结算流程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通知》由五个部分组成,共15篇文章,涵盖五个方面,如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层次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账户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方便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
具体而言,在促进更高层次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层次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新贸易形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在“会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国内银行可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合法合规使用资本项目(包括对外直接投资资本、跨境融资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的人民币收入。)在中国。
同时,《通知》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的转账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交易方式、综合外贸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相关的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在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方面,《通知》明确提出,要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支持单证电子审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优质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跨国企业可以指定境内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在异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目下的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今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根据《通知》的主体内容,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也凸显了监管对跨境人民币优化的重视。在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同时,便捷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可以有效促进跨境人民币在更多场景下的使用。
央行还在《通知》中指出,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通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不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优化投融资管理
除了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便利外,《通知》还强调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包括放宽部分资本项目使用人民币收入的限制,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取消与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的特殊账户管理要求。
《通知》指出,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使用
《通知》也放宽了外商投资企业用人民币资金在中国再投资。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资本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同时,《通知》取消了与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的专用账户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贷业务管理。
黄指出,《通知》以便利化水平为重点,以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为重点,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和监管要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政策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提到,监管为人民币跨境流动和结算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从而减少中间损失,提高效率,有助于优化中国的商业环境,提高外部资源的利用率。
除了政策支持,《通知》还为个人活期账户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提供便利。按照《通知》的要求,国内银行可以在“会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方便个人工资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境内银行可为港澳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港澳居民汇入汇款金额为每人每天8万元。汇入汇款只能用于国内消费支出,不得购买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欢迎考试
王鹏表示,《通知》的整体内容重点是加强跨境人民币流动性,提高跨境人民币的便利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此前,中国的外汇、人民币跨境支付等方面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变得更加严格。但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跨境支付结算,这也对人民币跨境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的宏观环境。”王鹏指出。
在黄看来,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限制已经放宽,这为银行和支付机构扩大资本和经常项目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了机遇。与此同时,目前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反恐融资等领域的监管红线仍在收紧。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将面临更高的要求,在业务发展合规性方面也将面临更高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强调,国内银行应不断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为市场参与者在对外贸易活动和国际合作中使用人民币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应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