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祥地。1983年5月21日,全国第一家消费者协会——新乐县消费者协会(现更名为“新乐市消费者协会”)成立,由此拉开了我国消费维权工作序幕。
40年来,河北各级消费者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在化解消费纠纷、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级消费者组织190个,设立投诉联络站、服务站5700多个,40年来调解处理各类消费纠纷90多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