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证监局指出,海南椰岛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对外投资公告》,拟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涂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糊涂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合作经营酱香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海南椰岛在相关合同中承诺,在未来五年内由海南椰岛或协调第三方,向糊涂集团注资人民币50亿元,协助将糊涂集团打造为仁怀第二大酱香酒企业。
该公告发布后,海南椰岛股价短期内快速上涨。海南证监局经查认为,海南椰岛未披露上述50亿元投资款来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尚未确定具体投资方案等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冯彪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鹏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也违反了相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椰岛以及冯彪、杨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