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国内消费需求恢复缓慢,有效需求不足已成为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聚焦汽车消费、家电家居消费、住房消费、文旅消费、夜间消费、农村消费、会展消费、新型消费等重点领域,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二是坚持效果导向,强举措求突破。如针对群众关心的小客车摇号指标问题,《若干措施》中提出定向投放2万个个人小客车专项摇号指标,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需求。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天津特色。《若干措施》立足我市实际,提出结合优势资源构建文旅消费新场景,打响“夜津城”、海河国际消费季品牌,开展振兴老字号行动等具体举措,增强发展活力,推动我市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打出促消费“组合拳”“连环招”,全方位释放我市消费潜力。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推出了增加个人专项摇号指标、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搞活二手车市场3项措施。在支持家电家居消费方面,推出了强化家电消费扶持、鼓励开展家电家居促销活动2项措施。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推出了稳定住房消费1项措施。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推出了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强化文旅市场线上线下合作、构建文旅消费新场景3项措施。在繁荣夜间消费方面,推出了打响“夜津城”品牌、丰富夜间活动内涵2项措施。在激活农村消费方面,推出了加快开展消费品下乡、推进农产品进城2项措施。在做强会展消费方面,推出了安全有序恢复展会活动、强化展销联动2项措施。在培育新型消费方面,推出了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1项措施。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推出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优化消费金融服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项措施。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政策联动,推进《若干措施》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促进我市消费市场恢复提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