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根据金融市场发展规律,建立碳交易市场是必要的
中国金融四十论坛(CF40)成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中24日在2021年金融四十年会上表示,碳交易市场本质上是一个金融市场,碳交易市场应该按照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来构建。
徐中表示,在实践中,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效率非常重要,这需要交易机制、投资者基础、衍生工具和相应的金融市场监管规则等基本条件。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碳市场在价格发现、引导预期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将大大降低,甚至可能影响减排目标的有效实现。
同时,碳排放权的现货和衍生品要按照金融市场的逻辑和规则进行管理和监管,有效防范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风险。要加大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力度,加快碳排放权市场和场外市场的融合发展,加强市场运行的金融监管。
“目前,中国试点地区碳交易市场的价格监管更多地依赖于控制措施。只有个别交易市场推出了碳远期合约,交易不活跃,投资者基础和交易机制往往不够丰富。”徐中认为,从国际经验来看,例如在欧盟,只要碳现货市场的交易行为涉及金融交易或金融风险,就属于金融监管范围。除了配额,交易目标还包括配额衍生品,如远期合约、期权、期货和掉期。
徐中表示,为了促进未来中国国家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我们需要借鉴国际经验,要么同时推出现货和衍生品,要么在现货之前推出期货,这不仅为参与碳交易的排放控制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风险控制工具,而且在碳市场建立之初就降低了碳市场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为碳现货的初始定价提供了重要依据,减少了不必要的价格风险。
除了发展传统的现货和期货市场,徐中认为应进一步推广场外远期和掉期等衍生工具,以满足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并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场内场外一体化。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