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副行长李波:比特币是另类投资,中国正在研究监管环境
4月18日,据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和前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子论坛上,就“加密资产”和“比特币”发表了重要观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表示,为了确保对加密货币资产的投机不会造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加密货币资产是一种投资选择,它不是货币,而是一种替代投资。如果加密货币资产发挥作用,它们将被用作投资工具或替代投资。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其监管环境。在制定监管规则之前,将继续保持目前的措施和做法。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都应该为实体服务。“我们在2008年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发现金融与实体是分离的。比如影子银行和衍生品已经纯粹成为金融机构之间的投机交易。如果和实体没有关联,很容易出问题,甚至一些国际大银行的领导和交易员都无法理解,内部控制也很难做。”
同时,周小川表示,要区分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并不是现在就要对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下结论,而是要“提醒和小心”,在中国,金融创新中的一切都要明确说明其对实体经济的好处。金融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都要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为实体经济服务。
这是央行罕见的公开讨论比特币等加密资产除数字人民币之外的定性和监管方向。
关于数字人民币,周小川说,每个国家都有宏观调控,都有自己的货币主权,从制度上来说,都有别于其他国家。有些国家还有一定的外汇管制,不容易取消。所以,如果开发央行数字货币,很多国家都会有自己的央行数字货币,这些央行数字货币都是基于自己的货币,在使用过程中有不同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数字货币跨境使用的互操作性非常复杂。
周小川说,数字人民币的出发点是零售系统的升级,提高零售系统的效率是其他所有业务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批发系统和跨境支付操作都是可能的,发展数字人民币的最初动机并不是为了用于跨境支付。
除了比特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也谈到了“稳定货币”锚定法定货币。“对于民营企业发行的稳定货币,如果以后成为支付工具,就必须像银行或准银行金融机构一样受到严格监管。换句话说,它比比特币现在接受的监管规则还要严格。”李博说。
最近,全球加密货币行业在监管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央行关于加密货币的讲话也透露,中国加密货币行业将迎来新的监管进程。目前,世界上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和流程各不相同,美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监管制度具有代表性。
4月14日登陆纳斯达克(NASDAQ)的Coinbase是美国上市的第一个合规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通过了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的数次审核,获得了美国各个部门颁发的监管许可证。它的上市是美国加密货币监管体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13年3月18日,FinCEN发布了FIN -2013- G001指导文件,对数字货币进行了定义。“数字货币是一种交换媒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真实货币使用,但它不具备真实货币的所有属性,在许多国家不具有法律地位。”
与此同时,美国的监管逻辑也越来越清晰,严格程度居世界第一。目前,证券交易委员会、OCC、金融犯罪执法网和CFTC共同监管。
其中,SEC主要打击具有证券属性的ICO令牌发行和交易,并为比特币和以太网定义其非证券属性,进而将其纳入信任合规。法定货币锚定在稳定货币的后面,稳定货币被视为货币,因此由OCC监管。OCC善良,支持发行、保管和支付稳定的货币。比特币是一种商品,其期货合约由CFTC管辖。此外,无论是稳定的货币发行者、交易所还是钱包,都必须遵守芬兰中央银行的反洗钱法规。
在亚太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监管方面也取得了快速进展。和美国一样,香港也有特许合规交易平台——BC Technology,其OSL加密资产交易所是香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加密货币交易牌照。由此可见香港证监会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
目前,香港证监会已主动将加密资产纳入传统金融监管体系。拥有加密资产的企业要在香港提供加密货币服务,必须申请相应的传统金融牌照。据报道,香港目前有9种金融牌照,分别对应不同的金融服务和牌照要求。
在谈到香港证监会对加密资产的态度时,BC科技集团监管事务负责人兼执行董事加里蒂乌(Gary Tiu)对国际文传电讯社(Interfax News)表示:“在过去的两三年里,香港的监管机构已经明确表达了对加密资产的态度,他们有意识地受到监管,有能力监管并严格发放许可证。对于加密货币,香港的初步做法是提供一个自愿许可制度。
同时,他表示,从数字人民币的角度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政府对这个行业非常重视。香港是一个非常领先的数字货币中心和世界级的金融中心。香港证监会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是大中华区数字资产发展的一代表性的,而中央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