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目前已出台九项财税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据中国网4月12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邹嘉仪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规划旨在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单税制”的制度安排。在通关作业之前,主要实行“零关税、低税率”。具体来说,对部分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同时,对航运实行增值税政策。共涉及12项财税政策。
近一年来,这12项财税政策已经成熟并启动,目前已出台9项政策。一是海南离岛游客免税购物政策。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原材料“零关税”政策。第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运输和游艇的“零关税”政策。四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第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六,对紧缺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七,国际航运的增值税政策。第八,离境港的退税政策。九是对国内外贸易船舶加注保税油和退库油的政策。这九项政策形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早期收获。
邹嘉仪表示,主要在四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支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完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将免税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10万元,丰富商品种类,目前已扩大到45种。取消了单一商品的免税限额和大多数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限制,也就是说,在每人每年10万元的限额内,你可以买一块手表,也可以买更多价值更低的商品。大多数情况下,一次购买的商品数量没有限制,只有少数商品,如化妆品、手机、酒类产品等,对一次购买的商品数量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同时,为了方便游客购买,除了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偏僻地区提货外,增加了两种新的提货方式,即邮寄发货和返岛领取。所谓返岛提取,主要是为了方便岛上居民在离开岛内出差或旅游时可以购买免税商品,然后在返岛时提取。邮件投递对游客来说很方便。不需要自己带着货回去。你可以在购买时留下地址,商店可以直接邮寄到游客家中。此外,离岛有六间新的免税商店。在海南4家免税店的基础上,分别在海口和三亚新设了3家免税店。海南离岛免税店总数现已达到10家。
第二,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出台原材料、车辆游艇、自用生产设备三项“零关税”政策,并出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原辅材料“零关税”政策实行积极清单管理,清单中的原辅材料从海岛进口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方式在生产加工和服务贸易过程中消耗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车辆和游艇的“零关税”政策也实行肯定列表管理,免除船只、飞机、车辆和其他营运车辆和游艇的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实行负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免税或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负清单所列设备外,全岛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大幅度经营的鼓励类工业企业减征15%的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可以在支出发生的当期税前扣除或者加速折旧摊销。
第三,支持引进“高技能、紧缺”人才。海南支持人才引进政策,这也是财税政策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将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免除超过15%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
第四,支持建设西部新海陆航线国际航运枢纽。这方面出台了三项政策:一是国内造船企业向运输企业出售符合相关条件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二、对于以洋浦港为中转港的同船从事国内外贸易运输的国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次航行所需的保税油,并对洋浦港本次航行所需的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三、出口企业从启运港申报出口,经水路中转至启运港直航或在指定港口停留,将集装箱货物运离启运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