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至8月31日,特克斯县在全县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普通单间、标间价格实行价格监测。“全县62家酒店分为5档,价格从268元至968元不等。”该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柯介绍,这次限价是在前期下达《关于特克斯县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执行监测及涨价幅度控制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住宿市场价格,保障游客权益。
7月5日,巩留县酒店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对巩留县宾馆酒店实行分级分价的通知》。通知明确,巩留县宾馆酒店分为3个档次,一档酒店价格不得超过600元,二档酒店价格不得超过400元,三档酒店价格不得超过300元。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存在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打击,对上述违法行为查处属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予以立案查处。
7月5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法情节较重,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餐饮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要求餐饮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温宿县、柯坪县等县市向县域内各宾馆酒店、旅游民宿(牧家乐)住宿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宾馆酒店、旅游民宿(牧家乐)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7月8日,赛里木湖景区承诺严格遵守已签订合同和公告的市场价格,绝不会在此基础上涨价。景区还承诺,门票、民俗演艺、娱乐体验、特色美食均不涨价。
7月6日,新疆文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公司在葡萄沟、坎儿井、那拉提、喀纳斯、库木塔格等旅游景区参与经营的项目,执行已签订合作合同和公告的市场价格。公司还承诺,门票、演艺、旅玩体验、美食均不涨价。(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