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北京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出发点,从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领域执法两大竞争政策工具入手,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虚假宣传、诋毁商誉、商业混淆等。垄断行为是经营者为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而采取的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2019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不正当竞争类案件579件,罚没款11665.3万元;累计核查垄断线索378个,结案14件,罚款金额1651万元。此外,2021年以来,北京市反垄断执法机构持续聚焦医疗、教育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查处高端口腔耗材行业垄断案,罚款912万元;查处特许经营及教培行业垄断协议案,罚款94.24万元。通过案件的办理,提升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市场垄断行为可以粗略分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种。2022年8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承接东北、华北八个省市相关区域的部分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截至2022年10月31日,已立案公示案件11件,审结案件9件,办结商谈3件,为提升全国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效能贡献了北京力量。
公平竞争审查是政策制定部门为防范出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而开展的自我审查,旨在确保政府制定、出台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进一步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从而实现“有效市场,有为政府”。2016年起,北京市、区两级逐步组建起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级政策制定部门落实审查工作。经过近5年的运行,2022年4月,《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再次修订,“提格扩容”后成员单位由最初的29家上升至38家,实现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面覆盖。2020年以来,市级联席会议逐步加大对政策制定机关的监督指导力度,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抽查检查,2021年共计审查文件1312件,最终对54份问题文件制发了39份《整改建议书》,对发现的问题政策措施一律整改。2022年,北京市政府首次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市级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有力提升了审查工作的落实效果。
竞争倡导通常是指竞争监管执法机构实施的除执法以外的所有改善竞争环境的行为。竞争倡导的实施手段具有多样性,除公平竞争审查外,公平竞争咨询、开展竞争影响评估、开展宣传交流等也是竞争倡导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北京市着力加强智库建设,在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领域分别建立专家库,通过课题研究,专家研讨等方式,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水平和执法机构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能力。2021年起,市级联席会议率先在抽查检查中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审查,取得了良好成效。随着专家库的建立和完善,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经为东城、西城、朝阳等十个区级联席会议及财政、发改等市级单位所使用,在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和疑难问题研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