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由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辖区创新推出各项激励政策,构建“1+N”政策体系,明确开展“十大培育行动”和“八大保障工程”。市场主体实现了快速增长,截至目前总量已突破140万户。企业在全部市场主体总量中的占比攀升了0.32个百分点,主体结构呈优化趋势。
长春市组织分别开展了“蔷薇行动”“个转企”专项行动等,从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强劲市场主体软实力、提升小微企业创新力、优化市场务服环境综合施策,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稳健发展。截至9月22日,长春市新增“个转企”企业1900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9.17%。累计培育“个转企”企业7762户。
在规范管理、推进信用建设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协同监管、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信用分级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全力打造干净、包容的市场监管环境。截至目前,共为453户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有效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恢复良好信用,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