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深入到农贸市场、商场等场所,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要求市场开办者在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同时,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口号、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向经营主体发放《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宣传手册共计100余份,指导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同时前移监管关口、推动价格监管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实现源头治理。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与市场经营主体签订《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承诺书》210份,要求市场主体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行业监管。明码标价进市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有力地促进商户文明诚信经营行为。(周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