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解难,让“商气热起来”
简化准入环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升级改造登记系统,实现了“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合二为一,大幅提升了市场主体登记效率。与内蒙古税务局共同申请的“企业开办与申领发票业务融合试点地区”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截至7月末,全区登记在册市场主体(含分支机构)245.6万户,同比增加13.5万户;1-7月,新设市场主体23.6万户,同比增加1.9万户。
创新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行动。研究制定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30条措施,加快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推动市场主体数量质量持续提升。召开222场调研座谈会,邀请不同类别市场主体反映问题、谈感受,研究解决企业的痛点、堵点问题881个。
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牵头联合发改、税务等15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税务、社保、金融、交通以及租金、水电气等24项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的活力。
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初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通告,明确对初次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予以告诫,指导办理信用修复,不予行政处罚;对2021年已经按时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以前年度有未按时完成年报的,不予行政处罚。共惠及全区市场主体305484户。
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涉企收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与广大个体工商户密切相关的转供电和水电气暖违规收费监管,累计退还企业690.25万元,有效减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开展系列活动,让“人气旺起来”
举办全区小餐饮规范提升示范街观摩现场会。汇聚特色蒙餐、传统中餐及地方小吃等多种美食,在霍林郭勒市打造小餐饮规范提升示范街,经过标准化改造,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通过组织全区餐饮监管人员现场学习观摩、制定打造方案,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充分展示“厨房革命”和“智慧监管”带来的改变,让消费者充分感受到“食品源头可溯、加工过程可控、安全风险可防、监管责任可追”的全链条放心消费场景。
举办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全区130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报告会暨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企业代表作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宣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作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让社会群众更加坚定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规范鼓励“后备厢集市”食品安全。鼓励“后备厢集市”开办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在当地政府规定可从事食品经营的区域和时段组织开办。提示“后备厢集市”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市容管理及其相关规定,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举办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公开承诺活动。深入乌兰察布市,对“特色四子王旗”电商平台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走访调研和上门辅导,进一步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
打造品牌提升品质,让“消费潜力释放出来”
一是整合多方力量,助力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融资渠道等咨询学习和培训服务。邀请内蒙古大学专家围绕品牌建设与质量提升授课,夯实企业理论基础。组织46家企业负责人赴伊利集团现场学习观摩,学习质量管控理念和举措。邀请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交流分享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邀请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高管解读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发布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为进一步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和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在国家现有标准基础上,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研制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通则》等7项地方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卫生要求、分区布局、经营管理、追溯管理和快速检测等方面,以标准为引领,深入结合内蒙古地域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细化和补充了契合本土特征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容。
三是扶持特色农畜品牌发展。建设“蒙”字标农畜产品品牌,对142家企业进行“蒙”字标品牌重点培育。制修订涉及7类产业的“蒙”字标团体标准10项,认证通过9家企业及其80个产品品类。完成“蒙”字标获证产品专项抽样共160批次,为更新完善标准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央视频道、机场、高铁站、高铁列车及新媒体等渠道播放广告,总计覆盖2.35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