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市场主体质量提升方面,《措施》明确,开展“干部联企业”走访行动,选派干部下沉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助他们用足用好政策;推进质量提升行动,为企业解决质量基础难题、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和“质量体检”服务,指导帮助30家以上企业争获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湖南名品”等质量荣誉;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对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上门计量服务等;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公开企业标准,做好标准创新奖励实施工作;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措施》进一步细化、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身份认证、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等系统的智能运用,统一全市企业开办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出“个转企”绿色通道,通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的方式完成注销、新设、经营场所变更等政务事项;设立“个转企”专项资金,为个体工商户升级转企后落实各项降费减负、社会保险补贴、稳岗留工等扶持政策。
在推动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措施》提出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控制抽查频次,同一市场主体一个年度内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中检查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确保各项稳企降费政策有效执行;聚焦网络交易、医药市场、保健品会销、网络培训、房地产市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大力整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突出对工程制造、智能装备、特色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保护。
在筑牢安全底线及促消费方面,《措施》明确,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行刑衔接,推进联合惩戒,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协调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积极落实有关减免检测费用的政策要求;加大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评选出30家年度“平安药店”,试点推进“化妆品经营示范街(商场)”创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年新发展符合条件的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不少于50家,推动建立长沙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长效机制。
据了解,在一系列稳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扶持下,长沙市市场主体呈现出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长沙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47.1万户,占湖南省市场主体总量的23.8%。特别是企业主体增长较快,新设企业数量增长19.9%,新设企业数量及增速居中部省会城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