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关于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行。明确到2024年,安徽省与其他RCEP国家的货物贸易、外商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将分别占30%、20%和10%。
在大力发展货物贸易方面,《意见》明确,我省要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建立RCEP国家商品税率对比清单,加深企业对重点RCEP国家关税减让的了解。扩大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机械设备等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支持农业企业在RCEP国家注册海外商标,获得专项认证,通过设立农产品直销中心深耕海外市场。
同时,我们将加大吸引日韩新等RCEP国家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家电、半导体材料等领域投资的力度。鼓励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中介招商和委托招商。加强与东盟、日本、韩国行业协会、海外华人商会的对接联系,拓展吸引外资渠道。
还提出,扩大对外投资领域,支持汽车、建材、家电等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