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丹邦科技关注函回复难产深交所发函催
丹邦科技(002681)“激怒”交易所是因为迟迟没有回复关注信。3月22日,深交所向丹邦科技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尽快核实关注函的相关事项。
3月6日,丹邦科技披露,经过自查,发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最近被中国银行等当事人起诉,公司及其子公司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被相关法院冻结。截至公告日,因逾期债务等原因,公司诉讼金额合计3.11亿元,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合计145.96万元;由于逾期质押和债务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527,582股股份被冻结,占公司股份的25.39%。
上述公告披露后,与丹邦科技相关的问题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3月8日,深交所向丹邦科技发出关注函,抛出6个问题。首先,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核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公司主银行账户,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13.3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2020年被冻结账户收付金额、被冻结金额与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以及被冻结账户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影响,说明具体判断依据。
丹邦科技还需要全面核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逾期债务和银行账户,并列出债权人的姓名及相关关系、债务事项、金额、逾期期限、抵押或质押等。子账户列出银行账户冻结时间、冻结原因、冻结金额,说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主银行账户;同时结合可用货币资金、现金流量、融资能力和债务规模,定量分析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和融资安排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此外,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结合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和信用状况,说明控股股东解决股权质押和冻结事项的具体措施和可行性,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非法担保的情况,充分提示控股股东债务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稳定性影响的风险。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明确要求丹邦科技在2021年3月10日前向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进行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随后,丹邦科技以“公司无法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全部回复”为由,向深交所申请延长对关注函的回复。截止目前,丹邦科技尚未回复关注函。深交所敦促丹邦科技尽快核实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
针对公司目前回复关注函的进展情况,丹邦科技文秘办相关工作人员今天采访时表示,“相关事宜需要财务部等部门核实,我们会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