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00万保险代理人有了新的选择,你会选择独自做什么?
目前,银监会已正式发布《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相当关注,将对900万代理大军产生较大影响。
到目前为止,全国保险公司大约有900万个人保险代理人。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人身保险代理人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8万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48.1%。
作为《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配套文件,重点规范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的发展。正如银监会所说,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普及保险知识、促进保险业快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需要注意的是,长期以来,个体保险代理人队伍存在着大规模进入和大规模退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差等诸多问题。
一些券商研究报告显示,独立代理系统的准入标准比独家代理更严格,有利于渠道向高质量转化。短期独立代理制度的吸引力有限,仍然难以满足中小保险公司渠道快速扩张的目标,这对独家代理团队强大的大型保险公司是有利的。
吸引优秀代理商,提高留存率
根据《通知》,在市场定位上,一方面,独立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范畴;另一方面,它强调和突出自己的独立业务,根据销售代理人的保险费直接计提佣金,不同于传统的团队式人身保险代理人。
在用工形式上,鼓励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展示各种形式,可以是传统的“商户”形式,也可以根据公司要求使用公司标识和品牌名称,在社区、商业区、乡镇等场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在管理机制方面,从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的角度提出要求:一方面要求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加强人员的行为管理,建立基于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佣金收费制度和考核制度;另一方面,也强调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业务行为的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守保险销售和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系列要求。
人寿保险副总经理余华指出,目前保险客户越来越专业化,不仅对保险产品不再陌生,对行业的了解也更深了;保险代理人招聘目标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必须调整以往的“画大饼”、“打鸡血”的动作。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迅速提高,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在商业模式、管理机制、培训体系等方面。能不能形成差异化优势,有潜力从事保险行业的人能不能觉得这家公司能帮他们成功?
余华表示,独立个人代理的概念在我国的发展还很短,但随着独立个人保险代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培养一批高端、精英的独立保险代理人,促进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独立个人代理模型只有代理人自己的层次,打破了原有的金字塔模型。团队管理成本低,取消间接佣金可以有效增加一线代理商的收入,吸引优秀代理商,提高留存率。然而,独立个体代理的阈值设置和选择机制对代理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使其能够快速适应并购
独立保险代理人起源于美国等发达的保险市场,是其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成熟保险市场中独立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他们的“独立性”体现在没有等级关系,另一个是可以同时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将我国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归为个体保险代理人范畴,其“独立性”更侧重于打破保险营销的层级关系,这是在成熟市场中与独立代理人对接的前提和基础。考虑到我国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方法和手段还在探索中,管理职责的落实还有待把握,所以我们暂时不强调他们在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独立性”,会随着实践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逐步研究。
国泰君安非银行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刘新齐认为,考虑到我国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方式和职责还在探索中,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在《通知》的灵活性还有限,仅支持销售。对于签订代理合同的保险公司产品,想要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需要选择具有并发资质的保险公司,通常保险公司只选择与自身业务没有直接竞争的同行签订并发代理合作。从长远来看,随着相关经验的积累和系统的成熟,预计国内独立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系统将与成熟的保险市场融合,可以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
此外,刘新齐指出,目前,独家代理人的组织发展利益在收入来源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而独立的个人保险代理人限制组织扩张。预计这个系统会重点吸引销售水平一流但不擅长团队运作的代理商。此外,独立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产品选择上并没有获得显著的优势。预计独立个体保险代理人制度的吸引力有限,短期内不会影响传统保险公司独家代理人的扩张。
资料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900万保险代理人有了新的选择,你会选择独自做什么?暂时无法同时代表多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