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出台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天使基金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突出投资重点。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天使基金,主要支持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鼓励省内成立时间短、商业模式新、创业团队强、专业素质高、产品理念清晰、创业计划明确、融资需求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
提高出资比例。加大对天使基金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资金的贡献率由30%提高到40%,省、市、县(市、区)政府的共同出资比例由50%放宽到60%。
提高利润率。为促进天使基金加快项目投资,省级引导基金可将全部收益划转给基金管理机构等投资者;省级引导基金自天使基金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股权或股份的,原出资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