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1月末,山东省市场主体1310.5万户,同比增长11.92%。大量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传统监管难以为继,需要彻底改革监管方式。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性、一公开”监管工作,大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着力构建监管对象差异化、监管资源集约化的新型监管机制,让守法者有所遁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预付保险”监管基金
不再担心企业跑路。
“每一笔费用都是通过银行分配给商家的,他们再也不怕没钱了!”今年9月28日,国内首个“区块链”预付费消费者协同服务平台——威海预付费保险上线。同一天,山东威海市民李秀英成为第一个“早期采纳者”。在蛋糕店选了一个蛋糕后,她在平台上打开了店铺的“会员卡”,手机界面显示了预付款余额、消费记录等信息。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引发的转卡退卡难、商家带钱跑路等问题,成为我国消费者投诉的焦点。2020年,仅威海市场监管系统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3589件,涉及金额808.1万元。
为解决这一国家消费者监督维权“老大难”问题,威海积极探索预付费消费治理新模式,在全国率先搭建预付费消费协同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消费者的预付款集中存入银行的预付款托管账户。消费完成后,消费者确认当前消费金额将从预付款转入商家。如果商家违约或逃跑,预付款将从银行预付款代管账户返还给消费者。
“这形成了消费者支付、管理、补偿的“闭环”,真正让消费者、商家、银行、部门受益。”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余继东表示,平台投入运行后,各部门提高了消费者监管效率,保障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同时平台兼顾了商家的利益,可以降低商家的运营成本,提高商家联系客户的效率。第三方数据服务和获取业务数据可以有效支持平台银行对商户的信用贷款,解决融资问题。
据统计,威海市第一批预付保险中有270家线上零售餐饮、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企业。目前持卡人数1200人,发卡金额35.91万元,核销次数5100多次,点击率每天1000次。今年12月13日,全省建立放心消费现场推进会在威海召开,推广“预付费保险”建设应用相关经验,推动全省预付费消费管理取得新突破。
关键领域的差异化监管
让值得信赖的“一路畅通”
山东聚焦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将企业按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E五类,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行差别化监管
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重视信用记录,让值得信赖的人能够“有一条坦途”。“我公司已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如果这两天修不好就没资格投标了。我该怎么办?”近日,招远市某汽车服务企业负责人找到了信用修理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后,迅速进行调研判断,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司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立即向企业发送信用修复材料,并指导企业当场填写、整理相关材料。
"用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的指挥棒,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建立了涉及36项备忘录、132项惩戒事项的联合惩戒清单,并在“共享”的支持下,创新联合惩戒方式,将业务异常清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可信信息嵌入重点领域审批监管业务系统,并与其他监管部门共享。同时依托公示系统(山东),建立协同监管门户,开通黑名单信息采集共享和公示功能。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这一渠道开展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山东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覆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涉及违法行为374起,比2020年增加88起。
集成过程精确监控
减少对相关企业的重复检查
近年来,围绕校外培训、机动车检验、房地产经纪机构、港口危险品管理、商业预付卡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A级旅游景区、化肥生产企业、星级酒店、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等38个社会关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山东集中开展了11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市场主体近4.1万户。
“通过执法资源整合、集中监管、联合检查,可以有效解决分段监管、分散检查的问题,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山东省持续深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侯说。
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山东进一步细化集中抽查工作,规定了抽查任务设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方式、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后续处理等六个环节。
节,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从任务发起、抽查执行、后续处理、结果公示、信息共享全程留痕,真正做到来源可溯、过程可查、责任可追。山东还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各级各部门监管行为数据纳入一体化网上平台运行,深化监管数据共享应用。目前,已汇聚各类监管数据1.16亿余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