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税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以来,河南省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降雨,郑州等地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为加快灾后和疫情后经济恢复,减轻受灾地区税收负担,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号文,规定对因灾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2021年度取得的营业收入,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享受灾后重建减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损失”是指纳税人因洪涝灾害实际承担的损失。
具体金额由纳税人自行计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