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和交易统计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境外建设、运输收入等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来源;二是新增“呼伦通”、“跨境财富管理”等统计项目,满足申请人金融市场开放和业务创新需求。三是简化货物和服务贸易统计报告指标;四是调整完善指标解释,便于申请人理解和填报报告。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