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讯据证监会网站近日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滁州市李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李铎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冲压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强的配套开发制造能力。
曹大龙为李铎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63.21%的股权。协同作战的有邓、江、曹、邓。邓直接持有公司31.13%的股份,蒋1.46%,0.97%,曹0.68%,邓0.68%。曹大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98.13%的股份。
多利科技原计划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3533.33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行股票。多利科技原计划募集资金11.54亿元,将用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冲压件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常州大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大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及冲压件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多利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毅、蔡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