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球能源行业发生了新的变化。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国家电价大幅上涨。国内煤电供需持续紧张,部分地方电力、产量有限。今冬明春,电煤供应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电价主要由市场决定的机制,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号文,将燃煤发电上网基准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格上下波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各地燃煤发电价格由市场形成,有力推动了电力市场化进程。
万劲松表示,本次改革有四项重要内容: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原则上所有燃煤发电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波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二是扩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范围;三是促进工商用户进入市场;第四,保持居民电价和农业电价稳定。
在万劲松看来,此次改革在“两端放开”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即发电侧上网电价和用户侧销售电价放开,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我国燃煤发电占比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对发电侧上网电价的形成起着‘锚定’作用。”万劲松表示,目前我国约70%的燃煤发电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形成了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所有燃煤发电进入电力市场,将进一步推动其他类型发电进入市场,为发电侧全面放开上网电价奠定基础。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真正建立一个可降可升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万劲松表示,从目前来看,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长期来看,将加快中长期电力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型电力体系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加快推进发电用电计划改革、销售侧制度改革等电力体制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电价灵活反映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
最近,一些燃煤电力企业报告了运营困难。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近期煤炭价格明显上涨后,部分地方电力市场燃煤发电交易价格已经上涨,对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
提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的浮动幅度由目前原则上不超过10%、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扩大到原则上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高耗能企业的交易价格不受20%浮动幅度的限制。
“对于其他工商用户来说,单位产品用电量较低,用电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普遍较低。市场交易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企业的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一般是有限的。”彭总说。
彭总表示,国家发改委考虑了不同用户的情况,做了针对性的安排。要求各地根据情况推动工商用户有序入市,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确保顺利实施。鼓励地方政府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优惠。继续实施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投资制造业的措施。
居民、农业用电电价水平保持不变
明确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用户)和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使用低成本电源,保障居民和农业。
彭总分析,改革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会推高企业尤其是上游生产企业的用电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推高工业生产者的PPI。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需形势,更好地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增加市场供给,总体上有利于价格稳定。总的来说,这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
“改革实施后,居民和农业用户购电用电将一如既往,模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不变。”万劲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