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国内多地消费券发放工作集中发力,群众在假期中多了“持券消费”这一新的选择。作为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武汉等地率先出现、用以提振人气和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消费券的“返场”颇受关注。不少群众也期待着,惠民消费券的发放工作“少些套路”,进一步“删繁就简”,切实增进群众的“获得感”。
事实上,新一轮消费券的发放热潮,较早出现在今年的中秋节。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中秋小长假期间,近20个省、市、区(县)宣布发放消费券,总金额约10亿元。总体来看,消费券仍然更多投向零售、餐饮、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也有一些今年受到疫情影响的城市会“因城施策”,补贴当地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
小小消费券,显著发挥了“杠杆”作用,撬动了消费市场。这在湖北省商务厅发布的一组数据中得到印证:在上一轮的消费券发放后,湖北中秋消费券核销比例在超过40%后,就已累计拉动消费超10亿元,“杠杆率”达5.1倍,即1元券带动5.1元消费,超过72万个湖北商户核销了湖北消费券。
发放消费券,是惠民利民之举。具体的实施过程,也应更加注重“好事办好”。应该看到,有一些地方消费券的发放工作遭到群众“吐槽”——有人称“根本抢不到”,“系统罢工了,反复让登录”;也有人认为部分消费券优惠过少显得“鸡肋”,“没有任何消费欲望”;还有人认为相关的核销要求和限制条件过多,“抢了个寂寞,而且用券的门槛设置得好高”。这些反馈,需要得到更为积极的回应与调整。
惠民消费券的发放过程中,“删繁就简”才能增进“获得感”。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在发放时保障公平,进行多元化、多渠道发放,并适当延长抢券时间、着力扩大资金池等,让更多群众多受益、真受益。以湖北为例,省域内人员无论是否具有湖北户籍,都可以在美团、支付宝等多个平台参与抢券,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消费券的核销规则也应“删繁就简”,多一些更实在的“让利”,让群众享受更多实惠,避免“门槛”过高导致消费券只是“口头优惠”。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说到底,发好惠民消费券,就是要“多些真诚、少些套路”。只有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才能更好地发挥拉动消费、刺激经济,以及促进商品流通、推动企业发展等作用,进而为释放区域消费潜力提供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