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蓝光发展(600466。SH)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关于公司现金分红及后续利润分配,蓝光发展表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由于报告期内周期性流动性不足、债务逾期,公司未能在2021年7月20日前筹集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截至7月12日,蓝光发展累计未偿还债务本息合计45.44亿元,公司预计7月20日前无法完成分红。
目前,蓝光发展成立了由董事长直接牵头的债务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债务风险化解整体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梳理资产负债,充分听取并结合全体持有人的诉求,将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纳入债务化解方案进行审议。蓝光发展在明确具体分红安排后会及时披露。
蓝光发展2021年季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68.11亿元。7月9日公告,截至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0.16亿元,除可自由支配资金2.07亿元外,其余均为监管资金或限制资金,不能自由支配使用。上交所要求其说明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及其限制的原因。
对此,蓝光发展表示,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的利息按照企业的存款利率水平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0.29亿元,其中可自由支配资金3.3亿元,各种限制或限定用途资金96.99亿元。上述96.99亿元具体包括项目预售监管资金64.05亿元、与合作方共同管理资金24.43亿元、境外受限资金1.09亿元、因各类存款、诉讼被冻结资金7.42亿元。上述所有限制或限制使用的资金,公司不能自由使用,也不能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债务。公司现金余额1069万元,银行存款99.26亿元,其他货币资金9133万元。
蓝光发展表示,董事会决策时,房企融资环境持续趋紧,公司已考虑未来融资困难和偿债压力。但鉴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末的货币资金情况及公司拟出售下属物业子公司蓝光嘉宝,当时公司提出上述现金分红方案,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但现金分红比例较往年大幅降低。此外,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确保上半年到期的境内外公开市场债务融资工具72.05亿元。由于公司用大量自有资金担保公开市场债券的兑付,最终引发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
关于公司债务规模、本年度内债务到期情况、资产及资本状况,蓝光发展在回复中表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中公司负债总额约为1980.87亿元,其中预付款项798.13亿元,有息负债612.92亿元。根据合同,今年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198.05亿元;截至2021年9月3日,公司逾期债务本息合计约186.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