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监管信号释放“守门人”责任持续压实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强调中介机构“守门人”的责任,严监管的信号还在。近期,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各地证监局采取措施,收紧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相关监管规则相继出台和完善。业内人士指出,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监管有效性,督促中介机构主动回归职责,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册制背景下,中介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必须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积极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
多家机构投资者被点名,强监管信号持续释放
近日,证监会通报了第28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情况,包括7家首发申请企业,其中主板1家,科创板3家,创业板3家。检查结果显示,部分初始审计公司存在会计处理不当、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而一些中介机构存在履行程序不规范、稿件记录不完整等缺点。
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部分科创板项目报价一致性较高的线索,协会与上交所对19家线下机构投资者进行了联合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相关线下投资者主要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定价依据不足、未严格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工作底稿保存不当等问题。协会对上述19名违规投资者采取了相应的自律措施。当晚,上交所在官网公示了科技创新板线下投资者违规报价的5项处罚措施,包括对深圳市承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少奇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刘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警告,除了对鹏华基金的书面警告外,还进行了监管谈话。
此前,证监会网站公布了10起对券商的处罚,处罚了7家券商和14家保险代理人。精华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华西证券、海通证券、洪欣证券、郭进证券均被点名。从处罚原因来看,大部分与非法投行业务有关。
近日,各地证监局将“双随机”抽查列入工作日程,涉及持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等。8月10日,吉林证监局公布2021年证券期货分支机构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检结果,10家证券分支机构、4家期货分支机构挂牌。深圳证监局也发布通知,部署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专项检查,包括部署投行保荐业务检查,督促保荐机构完善内部控制,提高执业质量。
“在注册制试点改革中,发行上市条件‘减’了,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制度需要‘加’,促使中介机构主动提前核查,主动落实责任,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复旦大学海洋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石东辉表示,监管部门近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是针对注册制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普遍较低等突出问题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看门人”在中介资本市场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易会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上提到,注册制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中介机构回归职责的关键。中介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必须深刻理解“看门人”的角色,同时为金融家和投资者服务。
相关制度不断出台和完善。证监会7月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号文,旨在进一步加强注册制下保荐承销、金融咨询等投行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守门人”作用。
交易所方面,上交所在通报2021年上半年惩戒工作时表示,对因未履行尽职调查导致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按规定进行问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守门人”职责。比如,*ST康美多年遭遇财务造假,年度会计师未尽到勤勉尽责的职责,未能规范审计程序,多次在审计报告中做虚假记载,受到公开谴责。
石东辉表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需要通过制度和实践、法律责任和诉讼责任的落实、配套机制的跟进来解决。一是要加快引入保荐机构信息披露评价机制;二是要研究推出招股书律师核查机制;三是要加快制定执业规范和审计准则。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总监陈力表示,部分中介机构没有真正履行好“守门人”的责任和义务。一是职责分工不明确;第二,部分员工更注重短期利益。为了有效落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有必要在法律上明确责任和义务。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再次公开征求券商对《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修订的意见,其中提到要“进一步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尽职调查原则,细化需要保荐机构审核的‘重大事项’标准”。总的来说,对不履行基本义务的中介机构要严惩不贷,投行业务要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对上市公司要进行适当检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