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网约车司机陈师傅反映,他的车以租代购挂靠在租赁公司,最近挂靠合同到期,网约车运输证也到期需要更换,被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并每月缴纳300元的挂靠费,否则就将车从租赁公司过户出去,换证会受影响。
2018年6月底,陈师傅采用以租代购的方式,在泉州市启航租赁有限公司买了一辆车跑网约车专车,当时双方约定将车挂靠到公司名下,公司为他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并持续提供“司管”服务。
“合同一共是签了两份,一份挂靠合同,一份咨询服务协议。”陈师傅说,其中,挂靠合同也就相当于以租代购合约,明确司机3年内定期将车贷还完后,支付10元转让费,即可办理车辆过户;另一份协议相当于是买车后,公司承诺提供的附加服务,包括司机账户注册、相关证件认证、上岗培训等,只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没有结束合作关系,协议就不会作废。
今年6月,陈师傅的挂靠合同到期后,他收到租赁公司专车司管发来的通知,要求到公司重新签署挂靠合同,并缴纳挂靠费用,挂靠费用300元/月,于8月1日开始收费执行。同时还表示,收取挂靠费,对司机与公司都有一定的保障,公司没有义务去承担所有风险,如果不愿缴纳或有异议,就将车辆过户出去。
“当时买车,主要是看中租赁公司提供系列服务,我跑车不用操什么心,更方便,没想到现在车贷还完了,公司便无所顾忌了,要我们每月交300元挂靠费,否则就让将车转成个人户。”陈师傅说,公司还告诉他们,如果转成个人户,使用性质变为非营运,就做不了网约车了。
尽管陈师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被告知公司户网约车可以转成个人营运,但他还是不敢轻举妄动。“7月底,市交通局发布通知,提醒网约车运输证到期的及时换证,强调针对车辆较多的大型网约车平台,会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其组织车辆管理公司换证。”陈师傅说,如果没有租赁公司帮忙张罗换证事宜,8月19日起就不可以上路运营了。“现在是进退两难了。”
事实上,此前,海口、三亚、嘉兴、西安等城市在发布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时都提到,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合作(租赁)公司名下,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经营,容易出现车辆权属不清、解除合同过程中维权困难以及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承担连带责任等风险,应尽可能避免以“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从事网约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