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海孔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预告。
上海监管局表示,对上海孔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已经结束,上海监管局拟对上海孔孚、董事长杨颖、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李欣、独立董事张宁、董事何明等人实施行政处罚,并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上海孔孚披露的2019年年报转回预计负债18.86亿元,转回应付利息11.06亿元,确认投资收益29.92亿元。其中,上海中集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堆业”)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12.85亿元,公司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确认的预计负债6.01亿元,资产负债表上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及罚息11.06亿元。
上海孔孚在2019年年报中表示,将全资子公司中集堆业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12.85亿元、表内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及罚息11.06亿元转回的主要依据是2020年6月。有限合伙签署的债底协议及公司确认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债务人的预计负债6.01亿元主要基于有限合伙于2020年4月至6月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债务买断协议。
截至2020年8月25日,上述债务一揽子协议未取得参与预计负债及应付利息转回的债权人同意,相关债权人未与上海孔孚或第三方达成债权债务转让或免除协议,也未作出债务减免承诺,或相关债务买断协议未生效。
上海孔孚转回上述预计负债及应付利息的会计处理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导致上海孔孚2019年年报虚增利润合计29.92亿元,占上海孔孚2019年更正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235.78%,导致上海孔孚2019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由负转正。
上海监管部门表示,上海孔孚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违法行为。上海监管局拟对上海孔孚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杨颖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欣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朱世民罚款200万元;丁传东、李继东、张宁、涂林峰、马房建、何明、陶婷婷被给予警告,罚款50万元,建议分别禁止杨颖、李欣进入市场8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