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电 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针对乡村振兴的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新疆金融业积极构建多渠道支持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担保合作等渠道建立联动机制,系统解决金融资源分散问题,引导金融资源聚焦新型经营主体及其担保能力不足问题,多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规模小、模式粗放、劳动力流失老化、组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不完善等突出缺点。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持续落实优惠准备金政策,用好过渡性扶贫再融资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低成本资金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供给,同时持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特别是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7月,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与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了加强银行与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十项措施,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承载能力。
2019年以来,新疆金融系统针对自治区认定的100多家扶贫龙头企业,成立了100多个金融服务集团,为企业提供“一对一”金融服务。今年,我区金融机构持续开展“百团服务百企”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探索在乌什县、柯坪县“扶贫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金融服务试验区”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风险分担机制,发展“转贷县级金融贴息畜牧业”模式,推广“整村授信”,形成了可复制的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