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针对销售、采购等不同类型的业务签订各种合同,如日常购销的格式合同、满足定制需求的定制合同等。合同条款的订立既要符合国内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又要注意合同条款中潜在的税收成本和风险。
常见合同条款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或税务风险主要归纳如下:
01视同销售-增值税
为了促进销售,一些企业在订立商品购销合同的日常过程中,往往会有“买一送一”、“免费”等字眼。对于订立合同的一方(卖方)来说,可能不会深入考虑相关条款,而只是将其视为一种促销手段。
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生产、加工、购买的商品无偿给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为销售商品。卖方赠送“买一送一”商品时,“赠送”的商品在增值税方面将被视为卖方“售出”,增值税按售出的商品缴纳。
为避免上述合同条款触发视同销售条件并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发生,建议避免在合同条款中使用“免费”和“赠送”字样,将相关“免费”和“赠送”所产生的相应费用作为商品折扣的一部分,以折扣后的价格作为双方交易的合同金额。
02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印花税
在日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合同价格可能只约定一个总价,但是对于价格是否含税或者不含税是没有约定的。
未能就合同价格是否含税达成一致,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税收操作和潜在的额外税负;
1、额外承担增值税款
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合同仅约定总价为10万元,对合同价格是否为含税价格并无相关规定。实际结算时,乙公司只愿意支付合同账户中的10万元,但甲公司不同意,坚持合同价款为10万元不含税,并要求乙公司支付10 *(1 13%)=11.3万元的含税价款。经过几个月的协商,A公司为了快速收回款项,同意以10万元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
上例中,虽然根据相关税法,甲公司是卖方,但销售商品的增值税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双方同意且合同有明确规定,乙方(即购买方)可以承担相应的税费。
由于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对纳税承担者进行解释,最终应该承担合同税款的一方会被撇在一边,但事件可能产生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往往可能高于税款本身的数额,因此由此引发的纠纷并不是双方企业都愿意看到的。
2、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不含税价的差异
根据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的解释,以买卖合同为例,印花税的征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购销合同中仅注明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购销合同中既有免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单独入账的,以免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增值税金额已包含在购销合同中,但未单独入账的,以合同中包含的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合同签订方式,因此上述三种合同价格约定方式会出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但对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
在不违反商业安排的情况下,从减轻企业印花税税负的角度出发,企业可以考虑以第二种方式约定合同条款。在注明增值税税额的同时,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增值税税负的具体承担者。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从不含税价格(即较低价格)中征收印花税,还可以使双方进一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增值税承担者及对应税额)。
03合同条款-发票的相关约定
除了上述合同中提到的涉税事项外,对于购买方而言,相关成本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多数情况下需要合规发票支持;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取得的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也会影响增值税负担。
1、企业所得税相关处理
如果企业在采购时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一致、纳税人识别号有误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列支。
为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企业可考虑在相应的采购合同中明确开票时间、开票类型等一系列保护性条款,以及供应商对不符合开票的责任,如规定供应商有义务按照正确的信息开具发票,如果错误给买方造成损失,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2、增值税相关处
我们在合同条款约定中,也应明确可获取的发票类型为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以及对应的税率为多少,以避免发生如未能取得专用发票而导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出现。税纪云平台将继续密切关注合同相关的涉税条款,也将持续为您及时传递、解读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及时提供最新财税信息,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