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表多税申报!石家庄全面实施财产税和行为税联合申报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纳税经营环境,6月1日,石家庄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在全市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实现“简单申报,一单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税时不再使用单独的纳税申报表,而是同时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中申报多税,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
记者从石家庄市税务局了解到,纳税人在申报财产行为税时,合并申报并不要求当期所有税种一次性申报,纳税人可以做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项税种的更正。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6月1日后,10个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石家庄市税务局房产税和行为税业务负责人提醒纳税人:比如维护税源信息是关键,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某企业按月缴纳印花税,分别于6月5日、10日、15日、20日签订应税合同。既可以在签订合同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税源清单,也可以在报税期间的7月份填写所有税源信息。她还建议,当纳税人发现税源信息有误或缺失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完成的税源清单,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此外,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或在办税服务大厅的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纳税申报后,可以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如果想了解详细的操作和注意事项,可以关注“石家庄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学习;也可以到附近的办税服务大厅咨询或获取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