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名医药“未按要求核对总经理离职原因”收到监管函
5月10日电今天,未名医药(SZ:002581)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第二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2021年4月12日,未名药业披露,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同意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函件。目前,丁已不再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4月14日,未名医药披露《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经董事长提议,免去丁总经理职务。
4月1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第二管理部就上述事项向未名医药发出关注函。答复显示,丁表示,他没有以任何形式辞职;4月12日未名医药披露的《关于免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未能按照深交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第3.2.10条提供丁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未能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13条核对总经理辞职原因。
深交所指出,上述无名药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4、2.1条的规定。潘爱华董事长、独立董事李源、独立董事倪、独立董事饶勇的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3.1.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