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田股份进入今年IPO被拒。第一家单一保荐经纪公司是国鑫证券
北京1月21日电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郑州首达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达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第一家IPO被拒的公司。
本次发行苏大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葛体武和刘凌云。此前,2021年1月14日,国信证券主办的浙江新创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了会议。
首达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机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机械设备一体化售后服务,兼顾机械设备前端市场。
根据2021年1月12日的苏丹股份披露草案,李晞媛、贾建国和李友生是苏丹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晞媛、贾建国和李友生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30.09%、11.18%和3.73%的股份;此外,李晞媛作为新宇洪钧和长兴新新的执行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4.99%和0.99%的股份;李晞媛、贾建国和李友生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发行人50.98%的股份。李晞媛、贾建国和李友生被认定为首钢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变化。李晞媛、贾建国和李友生都是中国公民,在国外没有永久居留权。
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1900万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融资5.95亿元,其中3.24亿元用于郑州空港区苏大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空港区煤炭机械再制造及售后服务建设项目,1.66亿元用于郑州苏大鄂尔多斯煤炭机械再制造及售后服务建设项目,1.05亿元用于郑州空港区苏大工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R&D中心及办公楼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郑煤机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且不构成实际控制的原因;(2)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与、李友生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背景,是避免认定郑煤机为实际控制人还是共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安排?请代表赞助商发表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郑煤机发生多宗关联交易,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发行人向郑煤机客户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并接受郑煤机派驻财务人员。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郑煤机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关联交易是否公平;(二)发行人直接从市场独立取得订单的能力;(3)发行人对郑煤机的依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代表赞助商发表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2019年11月,发行人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变更后,综合机器公司与发行人在区域和服务定位方面存在潜在的竞争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解释CIMC业务发展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请代表赞助商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