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报道,近日有网友上传视频,曝光朝阳区一男子在公园遛狗不系绳子。狗在公园铺设的跑道上拉屎,网友劝他捡屎,对方不但不听,还伤害了别人。4月28日,北京朝阳警方就此事件发布简报:该男子被警告,罚款2500元。
报道称,针对网上视频“北京某男子无犬链在公园遛狗”一事,警方通过工作了解到,4月22日9时许,赵某将(男,65岁)携犬在朝阳区双桥街道公园散步,此人存在未办理年检登记而养狗、无犬链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目前朝阳市公安局已依法对赵某将进行警告,并处以2500元罚款。
警察提示:依法养犬是法律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都必须履行登记和年检制度。如果把狗带出家门,要用链子拴在狗身上,由大人牵着,防止狗伤人。请自觉遵守养犬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园。
另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带狗出门,要佩戴狗牌,并采取拴狗绳等措施。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时,应按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凭动物诊所出具的免疫证明向当地犬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你把狗带出家门,你应该戴上狗标签,并采取绑狗绳等措施,防止狗伤人和传播疾病。
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原标题:《网曝一男子公园遛狗不捡狗屎不拴绳,警方通报:警告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