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鹦鹉保护等级升级。在众多农民和鸟贩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带走后,有着30多年历史的河南商丘鹦鹉“特色养殖”一度陷入“非法产业”的困境。
“不敢卖,买不起”,鹦鹉成批饿死,农民损失加重。为了减少损失,2021年1月底,商丘市政府以每对10元的价格采购了一批鹦鹉,送到全国各地的动物园。
这种情况在今年4月迎来了一个转折点。4月2日,为了妥善解决鹦鹉人工繁殖的相关问题,国家林草局致信河南省林业局,要求将费曼的牡丹鹦鹉等4种非我国野生自然分布、人工繁殖的鹦鹉作为特殊标志管理,按标志出售。
农民在喂鹦鹉。记者段艳超
国家林草局的回复,在牡丹鹦鹉人工繁殖贩卖涉嫌犯罪一案中,是否会带来转机?曾参与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律师肖志娥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从综合趋势来看,此类案件可能较轻,甚至有罪。但是,为了彻底解决这类问题,有必要修改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
特色鹦鹉养殖成“非法产业”?有养殖户转行养羊
祁尚青家,就在商丘市梁园区赵富士乡政府旁边,有两个鹦鹉养殖场,一个在自己家二楼,一个在他租的赵富士乡废弃闲置的公房上。
去年因担心鹦鹉而掉了头发的农民齐尚青,在谈到这个好消息时,非常高兴。记者段艳超
齐尚青腰椎不好,不能干重活。近十年来,饲养鹦鹉成为齐尚青的主业,鹦鹉的数量从最早的200对,增长到最多的3500对。
商丘市饲养鹦鹉已有30多年的历史。据当地官员介绍,商丘市是中国最大的鹦鹉人工繁殖基地,有837户,鹦鹉存量超过100万只,其中牡丹鹦鹉40万只,近200户。
商丘的鹦鹉养殖已有30多年的历史。记者段艳超
根据公开资料,牡丹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附录二下的物种。2003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五十四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列入名单。从此,商丘市牡丹鹦鹉的养殖直线上升。然而,2012年10月,该通知被废止。
2019年11月,牡丹鹦鹉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证买卖此类鹦鹉成为违法行为。此后,以牡丹鹦鹉为主的鹦鹉养殖逐渐陷入“非法产业”的困境。
多位农民介绍,在“非法农作”风波之后,有的农民转行,有的去养羊,有的去做小生意。牡丹鹦鹉数量减少了70%左右。
去年10月4日上午10点左右,农民兼鸟类摊贩刘丹民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商丘花卉博览园被南昌警方拘留。刘丹敏曾经把费的牡丹鹦鹉卖给南昌花鸟市场的一对夫妇,他们在刘丹敏之前被警察带走了。一个月后,刘丹敏取保候审。
“大家都在养,没想到会犯法。”刘丹民说。当时刘丹民等牡丹鹦鹉的商贩和农民被拘留,当地从业人员战战兢兢,市场交易中断。
一些农民被捕后,当地的交易市场中断了。农民不敢卖,不敢养,很多鹦鹉饿死了。
“它伤人,也是命。”50岁的齐尚青说去年本该赚20到30万,结果亏了20多万,于是欠下外债,头发都白了。
近年来,每对弗氏牡丹鹦鹉的价格在60元左右;风暴过后,每双6元都卖不出去。
2021年1月底,商丘市政府成立人工繁殖鹦鹉处置领导小组,同时征求群众意愿。愿意继续耕作的农民将依法处理
理人工繁育证等有关手续;不愿意继续养殖的,由政府按照每对1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补偿。收购的鹦鹉免费送给各地动物园。去年1月底,为减少养殖户损失,商丘市政府组织收购养殖户的鹦鹉,免费送给各地动物园。 养殖户供图
“政府收购走1000对,还剩1000多对。”齐尚青说。养殖户王松梅比齐尚青决绝,几乎把自家全部鹦鹉处理给了政府,只留下100多对。王松梅说:“咱想着这都犯法了。” 四种鹦鹉人工繁育、销售有条件放开 许多养殖户提出,虽然法律有规定,但费氏牡丹鹦鹉他们养了30多年,为什么人工繁育的,一定要按野生保护动物管理? “人工繁育也是一种保护,而且人们购买鹦鹉,是作为宠物,不会食用。”养殖户王朔认为,如果不能卖给个人,只能按规定“证对证”销售,等于“馒头店卖给包子店”。而动物园需求量有限,养殖场种源需求也趋近饱和,市场根本不行。 王朔目前保留有5000对鹦鹉。他说,许多养殖户到市、省里反映,还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递过材料。后来,上面组织专家到河南省调研,到多家养殖户家中走访。 “最煎熬的是等待。如果政策再不出台,长痛不如短痛,一刀切了算了,不然放弃也有遗憾。”王朔说。 4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回函河南省林业局称,按照规定,除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外,从境外引进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鹦鹉种类,均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其人工繁育活动应依法取得许可证。请审批机关,对符合要求的养殖户,简化手续,尽快核发证件,对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改进,达标后核发证件,对拒绝改进或改进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清理。 该函要求河南省,“对我国没有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密鹦鹉、绿颊椎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在养殖户自愿前提下,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强调,对合法人工繁育来源,依法允许出售的鹦鹉,停止执行禁止交易措施,但其销售活动须在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场所进行,且符合防疫检疫各项要求。严防非法来源、染疫鹦鹉假借“人工繁育”之名混入合法销售渠道。 得知这个消息,养殖户朱明喜的妻子有些后悔,此前为把自家鹦鹉全部处理给政府,还和丈夫吵了几次架。她说,当时实在太焦虑了。 朱明喜60岁,夫妻俩在老家带四个孙子孙女,平时无法外出。疫情前,他们养殖有一两千对鹦鹉,每年收益10多万。目前,他们三年前建的一百多平方米的养殖棚,已经租给附近修路的建筑工人。投资购买的换风机、空调等,也都落满灰尘。 记者走访注意到,多数养殖户在50岁以上,基本都是利用自家房屋二楼。虽然辛苦些,但不用出远门,不耽误照顾孙子孙女,效益也不错。许多养殖户,都是利用自家房屋二楼养殖。 记者记者 段彦超 图
多名养殖户表示,感谢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使他们赖以为生的产业得以为继。记者注意到,商丘市政府曾发文提到,要确保不出现因人工繁育鹦鹉处置问题导致的返贫致贫。 养殖户望标识试点尽快实施,担忧成本高 “有了新政策肯定继续干。”多名养殖户表示,正计划购买种源。 由于历史原因,商丘市的鹦鹉养殖场多数没有证件。养殖户们介绍,目前,政府正组织他们申报资料。他们还提到,鹦鹉每年可以抱四次窝,新一批鹦鹉5月就能出售,希望标识试点尽快实施。 目前,他们关心的是如何标识。他们介绍,一般是电子标识和脚环标识。电子标识每个十五六元,对每只三十元的鹦鹉来说,实在太贵,而且会使费氏牡丹鹦鹉竞争力降低。毕竟,还有虎皮鹦鹉等3类不需要标识就可以卖给个人的鹦鹉。此外,植入电子标识,对小型鹦鹉的健康不利,可能提高病死率。 “最好是脚环标识,成本只有两三块。”有养殖户建议。 4月14日,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就具体如何标识,市里和省里正与上级沟通,不便接受采访。 前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函,明确了费氏牡丹鹦鹉等4种鹦鹉可以作为宠物出售。多名养殖户提到,就在该函下发前后 ,商丘市又有一位被刑拘的养殖户获取保候审。4月15日,记者联系到了该养殖户,其婉绝了采访。 目前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刘丹敏说,听律师说,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自己心里着急,但不敢问,怕听到坏消息。遭刑拘被取保候审后,因为案子一直没有结束,刘丹敏(化名)“干啥都没心情”。 记者记者 段彦超 图
国家林草局的回函是否也会给这些案件带来转机? “这算开了一个口子。”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执行主任肖之娥律师认为,理论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函不是刑事判决能依据的法律,但其明确了费氏牡丹鹦鹉等4种鹦鹉“我国没有自然分布”,允许标识后出售,这对刘丹敏类案件当事人来说,是个利好。 去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肖之娥认为,刘丹敏类案件的趋势,是罪轻甚至出罪。但要彻底解决这类案件,需要修订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比如,将已不再处于濒危状态的动物从名单里删除,将已处于濒危状态的动物增列。或明确,对某些经人工驯养繁殖、数量已大大增多的野生动物,附表所列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仅适用于真正意义上的野生动物,而不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也可以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供类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