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济宁十七中校园欺凌事件”视频在市民社交媒体上流传,引起广泛关注。经核实,“事件”发生在汶上一中实验中学,并非网络新闻中提到的济宁十七中。
4月19日晚,汶上一中通过其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关于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学生打人事件的通报》。
简报原文如下:
2021年4月19日,网上播放了一段我校学生打人的视频。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4月9日,我校接到高八年级学生母亲关于高在校外挨打的报告,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4月8日下午放学后,我校八年级学生瞿某(女,2007年出生)在校外将同年级学生李某(女,2007年出生,长期休假)、韩某(女,2007年出生)、程某(女,2006年出生)请至高某(女,2006年出生)。
根据调查结果,学校传唤涉案学生及家长到学校治疗。双方家长协商一致。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对殴打学生给予缓刑处罚,并做好对被殴打学生的心理安慰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我校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由于涉案学生均为未成年人,我恳请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此事件,减少视频传播,避免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网传“济宁第十七中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系不实信息,涉事学校已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