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凯里香江、一号广场、双子灯塔三个社区居委会的成员都没有XX背景,可以去接手。”近日,四川省宜宾市楠溪江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在楠溪江物业行业工作小组上发表此言论,引发争议。
4月12日,作为楠溪江区物业管理协会的登记机关,楠溪江区民政局出具《关于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某不当言论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称对发表不当言论的阮给予通报批评,对楠溪江区物业管理协会给予行政处分和警告,并建议根据章程变更协会。
南溪区民政局接到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阮在微信群上的不当言论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经调查,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属于南溪区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团体,于2010年12月3日获准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51150356971039XR。阮由会员单位代表选举产生,现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会长。协会主要提供行业研究、行业协调、行业培训等服务。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行为,协助当地居民委员会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微信截图
阮发表不当言论后,南溪区民政局负责人及经办同志于4月7日上午9时对阮进行了约谈,阮承认物业工作组的不当言论属实。
《回复》处理情况如下:阮言论不当,在全区行业协会组织书面通报批评,建议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按照《回复》依法依程序变更任期。根据《协会自治章程》规定,对宜宾市南溪区物业管理协会给予行政处罚和警告。
回答
南溪区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声明:作为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协会日常教育管理存在不足,向社会公众致歉。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真正发挥行业协会为人民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