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公布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全省煤矿管理者安全考核评分。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133名矿长进行考核评分,其中26人得分在6分以上,其中1名矿长一次性得分12分,1名矿长一次性得分10分。
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煤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考核,去年4月,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件,对全省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实施评分考核。其中列举了13种一次性扣12分的情况,并规定存在这些情况的人五年内不得再次担任矿长。
根据对四川省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评分的动态统计,被考核得分的133名煤矿管理人员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被评分。除7名煤矿管理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外,还存在其他重大问题。存在“采掘工作面未按操作规程管理顶帮”、“图纸未及时更新”、“机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未组织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矿山提供虚假隐患整改检查资料”等问题
据悉,剩余分值在4分及以下的煤矿管理人员已被当地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约谈。其中,一次性被记12分的煤矿经理被解除矿长职务,吊销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5年内不受理其考核申请;一次记录10分的煤矿经理被解除矿长职务,被吊销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一年内不受理其考核申请;对剩余分值在2分及以下的煤矿管理者,已责成其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下一步,除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实施考核评分外,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评分标准,强化现有信息监管中的信息管理手段。在平台的基础上,增加矿山管理人员考核评分信息管理系统,帮助提高考核评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应急管理办公室煤矿安全监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原标题《四川133名煤矿矿长被记分 2人被免去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