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是一个敏感伤痛的词汇,今年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大家对此最关注的, 集中在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
“冷静期”的实施,就是提出离婚申请后,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后,还是决定离婚的,限定在30天内办理完毕。什么意思呢?
简单来说,就是原来夫妻协商一致去离婚到了民政局就直接给你办了,现在第一次去只是登记拿个号,拿了号满30天后第二次去才能正式给你办,
而且第二次去的时间也是限定,必须拿到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内,如果逾期不去,比如你第61天去了,那不好意思,又要重新开始走流程,原来拿的号失效,再去重新拿号;
在这总共6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申请撤回,或者干脆不去,这婚就离不成了,另一方坚持要离,就只能上法院;
那么,离婚冷静期落地后,实施的情况如何呢?我们来看看杭州市民的反馈。
福原爱和江宏杰原来幸福的一对
杭州市民政局最新的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186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6对。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止到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816对,视为“自动撤回”,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354对。有3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
其中,杭州市江干区1月份共受理离婚申请212对,30天离婚冷静期后,撤销了37份离婚申请,撤销率17.5%
宋慧乔和宋仲基原来幸福的时刻
毋庸置疑,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后,确实减少了部分市民的 “冲动型离婚”,初衷绝对是好的,但网友似乎并不领情,如下评论:
网友评论
对于网友的评论,我总结下来主要是3条:
以一个月的数据来评估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效果有些草率。杭州市2186对离婚,主动撤回的16对确实是双方协商一致不想离了,未去办理的816对,有些是一方后悔了,有些是一方单方面原因临时去不了,比如人在外地,这些还要看后续观察,比如这些816对夫妻有多少对,在今年的一年时间里有多少对又再度去申请离婚了,有多少对因为协商不成单方面而向法院申请离婚了,这些都需要后续跟踪观察,单独把在一个月内没有再去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就视作放弃离婚,有些草率;
冲动型离婚的夫妇毕竟是极少部分人,增加离婚冷静期来减少夫妻离婚,是以增加全体办理离婚手续夫妻的时间成本为代价的,就像杭州1月份的离婚数据,62%的夫妻还是坚持离婚的,夫妻双方都是成年人,大部分人不会把离婚闹着玩,那些冲动型离婚的夫妻,他们不会只在这一件事情上冲动,这些人不撞南墙是不会改,你挡得住他们一时,挡得住他们一生?
很多网友担心在离婚冷静期内,很多人还是同处一室,有家暴倾向的一方会加剧实施家暴,甚至刑事犯罪的极端个案。比如前几天的各大媒体头条,吉林省公主岭市一对年过五旬的教师夫妇赴四川省彭州市看望儿子时,与亲家发生矛盾,一家三口被亲家杀害。发生矛盾的导火索是双方父母因离婚而争抢孙女的抚养权,但在新闻中提到一条,女方起诉过2次离婚被撤诉,男方也起诉一次离婚被驳回:
新闻摘要
所以啊,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利弊得失,还是需要长期观察,不要匆忙下结论,或许就像新闻中所说,“离婚冷静期”不是万能药,弄不好还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