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21年我国小学生互联网普及率达95.0%,较2020年提升2.9个百分点,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
需要指出的是,该报告的调查对象为18岁以下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样本。
在上网设备方面,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0.7%,使用智能台灯、智能音箱、词典笔等新型上网设备的比例为21.7%、19.9%和16.4%。
其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上网设备的未成年网民比例为86.7%,较2020年提升3.8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过度上网的情况已经有所改善。据调查,未成年网民工作日平均上网时长在2小时以上的比例为8.7%,节假日平均上网时长在5小时以上的比例为9.9%,分别比2020年下降2.8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此外,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的主观依赖程度和家长认为孩子上网时间过长的主观感受都呈下降趋势。42.0%的未成年网民认为自己对互联网没有依赖心理,较2020年提升3.3个百分点;27.3%的家长认为孩子上网时间过长,较2020年下降4.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也初见成效。此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明确要求。
报告指出,2021年未成年网民经常在网络上听音乐、玩游戏、看视频、看短视频、看直播的比例,较2020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数据显示,未成年网民经常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比例达到88.9%。上网听音乐和玩游戏是未成年人主要的网上休闲娱乐活动,占比分别为63.0%和62.3%。其次是聊天和看短视频,占比分别为53.4%、47.6%。
报告还提出,家庭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场所,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的管理和引导方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上网行为和习惯。比如上网时长是否受到家长限制、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显著影响未成年网民的网络依赖程度。
数据表面,经常受到家长限制的未成年网民,对互联网有依赖心理的比例为10.0%,比不受家长限制的未成年网民低27.4个百分点。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网民中,其认为自己非常依赖或比较依赖互联网的比例为16.2%,而与父母中的某一方或其他亲属生活的未成年网民中,这个比例分别为22.4%和21.3%。
另外,家长自身的上网行为和网络素养也对未成年网民有直接影响。在家长经常玩手机游戏或看短视频的家庭中,未成年人工作日上网2小时以上、节假日上网5小时以上的比例,分别比家长不经常玩手机游戏或看短视频的家庭高5.6和8.5个百分点。
因此,报告也建议学校、家庭、平台企业各尽其责,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合力,其中针对家庭,应强化“家庭是第一课堂”的共识,帮助家长提升自身网络素养及正确管理未成年人上网的技能,倡导家长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