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被非法捕捞的水生动物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获救放生,6尾死亡。办案民警透露,嫌疑人供述称“吃了几条长江鲟”,还有几条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了。最后,警方查获4尾长江鲟活体,经救援检查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归长江。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10尾长江鲟遭非法捕捞 警方解救4尾放生
11月8日上午,长江四川宜宾江安段水域,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将缴获的4尾长江鲟放生。这些获救的长江鲟欢快地游向长江深处。这4尾长江鲟,正是江安警方在“10.24”非法捕捞系列案件中解救出来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据了解,此次与长江鲟一起被放生的还有警方查获的鲤鱼、鲶鱼、鳗鱼、黄辣丁等多种野生长江鱼类。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为纯淡水定居性鱼类,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上游,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6月以来,在四川省公安厅、宜宾市公安局指导下,江安县公安局与长航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专项打击长江上游江安段非法捕捞行为。专案组经过三个月深入走访、监控巡查、蹲点值守,一举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遗憾的是,有部分长江鲟已被犯罪嫌疑人食用。“嫌疑人供述吃了几尾,还有几尾放在家里养死了,被丢弃了。最后我们查获了4尾活体,经过救援后,符合放生条件放回长江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嫌疑人均为沿岸农民
知道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违法
民警介绍,在前期工作中,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有可疑人员通过钓鱼竿、拉网等方式在长江支流中非法捕捞。为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专案组重点实施“专人不间断巡查模式”,获取了非法捕捞相关线索。
掌握相关情况后,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固定现场证据,专案组部署安排警力到案发现场周边蹲守,并于今年10月24日9时许,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成功抓获李某、杨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
在现场突击讯问中,民警发现与李某等人一起捕鱼的还有陈某等3人。为尽快将另外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突击审讯李某等3人;另一路则赶往现场将陈某等3人抓获。行动中,民警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80余斤,其中包含4尾长江鲟。
在后续审讯中,江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串并分析,研判出还有另外3名长期与李某等人共同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并有非法销售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后来的供述,犯罪嫌疑人均知道捕捞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尤其是捕捞长江鲟是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均为附近长江沿岸农民,其中包括一名曾经的老渔民。
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宜宾江安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捕捞水产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另一部分则以“生态鱼”名义贩卖,从中获利。警方循线追踪,将何某等3人抓获归案。
至此,专案组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已被放生,3尾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尾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有效开展了“捕运销”全链条打击。
此外,警方在侦办此案中获取非法捕捞案件线索5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线索2条。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