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一规定在全国多个地区的长途客运站均通用。律师和交通运输部门业内人士对此发表了看法。
特定情况下婴儿乘车需购票
网传视频显示,一位母亲抱着一名婴儿在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在遭到这位母亲的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
30日,记者了解到,上述视频发生在湛江市南桥车站。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当天,这位母亲乘坐的车辆不满足相关免票规定,因此无法给予婴儿免票服务。
上述工作人员称,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也就是仅有核定载客人数的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超出这一数量的儿童,身高不超过1.2米的需要购买半票。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是否真的有上述条款?极目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在上述规定的第四十条提到,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记者就上述管理规定联系上湛江市另一长途汽车站,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在该车站乘车,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不过大多数长途车辆的免票数量,都可以满足乘客的需求。”
30日,记者致电湛江市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记录了上述情况,并表示会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道路运输部门,后期将就此事给予回复。
专家认为现行规定应适时调整
上述视频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按照过往习惯,婴儿免票似乎已成约定俗成。
此规定是仅在湛江实施,还是其他地方也同样如此?极目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的多个长途汽车站,工作人员均表示,乘坐长途大巴车时,仅有核定载客人数10%的儿童可以享受免票。并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上述规定来源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旅客运输企业是否应对儿童收费,并不能以《道路旅客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作为法律根据。
“《道路旅客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是一个典型的行政管理规定,调整的是旅客运输企业和客运管理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而不是企业与乘客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客运企业以此规定来向乘客收费,是有争议的。”吴正平表示,客运企业对这部分儿童单独收费,有失公允,只要没有接受额外的服务,他们理应和其他儿童一样,享有同等的免票权利。
此规定究竟能否作为儿童乘车的免票依据?10%的儿童免票率又是否可行?
“目前国内的儿童免票依据是统一的,也就是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可免票。”一位交通行业业内人士表示,以超载规定作为免票依据,有所牵强。同时,10%的儿童免票率也存在执行层面的矛盾。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那么营运客车会超载10%的儿童。”该业内人士表示,在交通运输管理层面,超载的界定是以座位数来计算,旅客携带的儿童多抱在身上,因此不构成超载;但在交警部门的执法层面,超载是以人头数来计算的。因此,若按照上述规定,部分营运客车可能存在超载的情况。
该业内人士还认为,目前国务院等多部门均下发了三胎儿童基础保障建设的有关文件,未来的中国极可能出现多胎家庭的情况。因此,上述政策应当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