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核实,一是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公司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公司作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与货代公司签订两方合同,根据货代公司指令出入库,无义务进一步核实实际货主身份并征得货主同意;四是货代公司与公司所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但两货代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刘宇亦与公司无关系。
事件背景:
秦皇岛港60亿元铜精矿离奇失踪,29万吨货是怎么“偷”走的?
根据第一财经调查,13家公司采购了多批铜精矿运到秦皇岛港,委托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外轮代理”)或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外代物流”)做报关、货物仓储、货权保管等相关工作。这两家货代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
上述第三方则被指向一个关键人物——刘宇。刘宇实际控制的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和笙”)、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瑞升”)被指涉及此次铜精矿事件。
“根据我们了解,8月1日前后,共有13家货主被货代公司电话告知货物出现问题。”涉事贸易商相关负责人张明告诉第一财经,发现货物出事后,相关各方召开了质询会,货代公司对相关情况做了一些说明,承认在未取得货主放货指令情况下无单放货。”
根据货主反映,在质询会上,刘宇自称是他及关联方给货代公司下达了放货指令,货代公司也承认在没有各方货主的指令下将货物放走了。有贸易商负责人称,刘宇自认与秦皇岛外代物流一起进行无单放货的行为长期存在,秦皇岛外代物流在现场未予否认。
除刘宇及两家货代公司外,负责港口实际作业的秦港股份(601326.SH)是否对货物失踪负有责任,也引起了货主方的质疑。
有资料显示,货代公司与秦港股份签有港口作业合同,委托秦港股份负责港口的货物装卸、堆存及出入库管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