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显示,7月17日0-24时,怀远县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6例。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确保不外溢,截至目前,怀远县向相关地区发出协查函423份,其中省外24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他地区关联疫情的发生。
此前,7月15日,怀远县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15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后经进一步核实,发现在初筛阳性人员录入时,其中1人已在外地完成了初筛阳性人员录入,不能在怀远再重复录入,故怀远县首次通告全县初筛阳性感染者实际应为150例。
记者注意到,7月17日,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根据怀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通过公共区域传播,我局将利用雾炮车对城区主干道喷洒过氧乙酸进行预防性消毒。”
根据官方公告,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在7月17日-7月23日的7天内,每天21:00-24:00进行消杀。喷洒作业范围包括新城区(北起乳泉大道-南到淮河大坝,东起龚刘路-西到遇春路的主次干道,其中禹都大道喷洒东起交通卡口西到新汽车站)、老城区(禹王路、健康路、淮海路、圈堤路、怀唐路)、县委县政府大院、荆山镇政府、榴城镇政府大院以及怀魏路沿线。
怀远县城市管理局在公告中提醒称,建议居民群众于喷洒日的20:30前关闭门窗,请沿路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过氧乙酸是一种强氧化剂,浓度过高时可刺激、损害皮肤黏膜,腐蚀物品。
在国务院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部分明确,针对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可选择包括过氧乙酸在内的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同时也可采用经验证安全有效的物理消毒方法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方法。
而在国家卫健委2020年2月发布的《消毒剂使用指南》中,则提到过氧乙酸消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室内空气消毒、皮肤伤口消毒、耐腐蚀医疗器械的消毒。
其注意事项部分也同时指出,液体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有腐蚀性,对眼睛、黏膜和皮肤有刺激性,有灼伤危险,若不慎接触,应用大量水冲洗并及时就医;在实施消毒作业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如出现容器破裂或渗漏现象,应用大量水冲洗,或用沙子、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易燃易爆,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与还原剂接触,遇金属粉末有燃烧爆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