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的奥密克戎病毒传入我国,不少地方面临着严峻的防疫压力。在这样的客观背景下,不少地方的防疫政策因时而变,进一步细化了相应的防疫举措,增加核酸检测频率等常态化防疫举措开始进入人们的日常。这是基于疫情形势变化所作出的应时之举。
但是,随着各地核酸检测频率的加大,个别地方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不做核酸便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不合时宜的举措就频频引起舆论争议。类似的做法,本质上是一种过度防疫,显然与中央层面的防疫要求相违背。因此,这种防疫扩大化、一刀切的做法必须及时叫停。
前不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守“九不准”,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过度防疫做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九不准”的本质就是要求各地在防疫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扩权,要维护民众的基本权益,进而实现精准防疫、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而个别地方“不做核酸便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要求,显然与此目标相违背。某种程度上,这样随意扩大防疫范畴的举措也违反了“九不准”所要传达的政策内涵,需要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警惕。
从另一层面去看,个人征信系统是现代国家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设计。作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能否走向真正的“信用社会”,征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个体而言,征信作为一种信用约束机制,涉及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普通民众的征信出了问题,那其日常出行以及相应的金融活动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以说,一旦上了相应的名单,其在现实世界中便寸步难行。
正是因为征信如此之重要,国家层面对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去年央行曾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等的相关信息。有没有做核酸,显然不在征信信息之列。《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还特别要求,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应当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信用信息。
回到此事去看,若因为一个人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便轻率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对其进行处罚,显然会让征信的现实效力降低。长此以往,会使普通公众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产生质疑,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
必须重申的是,各方对征信的使用必须要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上,不能因为一个人没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便将其纳入失信范畴。这样对个人征信系统的随意使用,不仅破坏了个人征信系统的权威性,也难以为防疫带来本质上的帮助。
因此,各方在认定个人是否失信时,其标准和程序必须足够严格和规范,如此才能让各界公众真正信服。尤其是地方政府,需要力促征信回归金融本质属性,维护个人征信系统的严肃性,不能让其在防疫中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