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领导留言板”消息,河北省保定高新区党工委27日回复称,小区门禁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与公安部门连接,业主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为强制信息,回应“物业开启门禁,要求业主提供个人信息”的消息。
1月20日,有网友在人民网上向保定市委书记留言,投诉收集直隶新城物业业主个人信息。据说,直隶新城文远物业开通了门禁,要求业主提供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打开门禁时身份证号有什么用?都是关于个人信息的。希望政府加强监管,保护居民个人信息安全。
河北高新区党工委1月27日答复称,市委书记党小龙对此高度重视,并责成高新区调查处理。经区住建局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核实,小区门禁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业主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为强制信息;如果业主选择带卡进入小区,还需要实名认证,一卡一消息,确保业主安全。物业公司将按规定保存居民信息,确保业主个人信息安全。希望大家继续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据记者此前报道,2021年12月3日深圳福田政府网上网站的消息显示,福田公安分局回复福田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规范人脸识别数据管理的建议》称,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开始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的非公共区域人脸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进行监管,人脸识别数据存在公共安全风险。接下来,深圳计划发行《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2021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表示,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一些社区引入了人脸识别系统,用“刷脸”代替“刷卡”。有人认为,小区物业在录入人脸信息时,要求人脸信息与详细的地址和身份信息绑定,一旦该信息被泄露,可能会对个人隐私造成损害。
郭锋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人们对小区物业安装人脸识别设备表示关注,重点关注强制“刷脸”问题。人脸信息是敏感的个人信息,住宅物业内人脸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依法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只有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愿同意使用人脸识别时,人脸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才有法律依据。实践中,部分小区物业强制要求居民输入人脸信息,人脸识别是进出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这种行为违反了“告知同意”的原则,公众对此有很大的质疑声。我们应该拥抱新技术,但同时也要尊重人格权益。物业不能以智能化管理为由侵犯居民人身权益。为此,《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专门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使用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出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认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求其提供其他合理认证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