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航空有限公司一名机组人员在青岛胶东机场执行任务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1月26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证实,1月24日,民航华东局发布了相关事故的安全通告,主题为“关于飞机拖航风险的提示和要求”,通告中提到的“某航空公司”安全事故为青航客机拖航致死事故。通知中提到,“最近某航空公司在推拖飞机的时候,机长不小心把工作证掉了,俯身去拿工作证。机翼守护者没有携带声光报警提醒装置,无法及时通知拖车司机停止牵引,导致飞机指挥员被飞机主轮意外碾压。”
安全须知要求,一是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正确配备和使用声光报警提醒设备或类似设施。如果拖航飞机的工作涉及到不同单位的配合,则需要制定拖航飞机过程中的配合和联系制度,明确拖航飞机的负责维修人员,落实声光报警装置的配置和使用,确保相关人员在飞机拖航过程中能时刻保持呼喊提醒和确认响应。
二是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危险源及相应管控措施,切实落实飞机勤务基本安全要求,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加强不安全事件案例教学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勤务人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各监管局/CMO应加强对辖区内服务保障单位推送、牵引的航空器的监管,确保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机制、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使用符合要求。
此外,记者1月26日从青岛航空获悉,该机组人员在胶东机场执行将空机拖离维修停机坪任务时发生意外。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紧急救援失败后,机组人员不幸身亡。对此,公司表示深切哀悼。事件发生后,青岛航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尽快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成立专门工作组。目前,公司正全力以赴关爱家属,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民航监管部门正在调查这起事件。
据此前报道,1月24日上午,B-30FG飞机在指定位置完成维修工作后,由机组人员护送监控至另一位置。飞机转移过程中,曾与飞机有过接触的机组人员突然被其他人员发现倒地,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停止了飞机的牵引。但后续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定船员不幸死亡。
据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航空客货运输及相关业务。2013年6月6日,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筹建,6月12日正式揭牌。2014年3月10日获得民航局颁发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证书,4月22日获得民航局颁发的运营资质证书,并于2014年4月26日顺利实现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