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江口县警方获悉,公安机关对江口县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李殴打举报者的投诉进行调查后,对李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据记者此前报道,现年61岁的李是原江口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投资江口县的江西企业家姚少林起诉了他。
事发两天后,记者姚少林在事发酒店门口。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64岁的姚少林说,很多年前,他在江口县黔东开发建设了一个农贸市场。在该项目征地过程中,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其父伪造地基面积,骗取补偿。姚少林向江口县纪委实名举报,李被警告。
姚与李的肢体冲突发生在2021年12月15日。晚上,两人在江口县的一家餐馆相遇。“他一抬头看见我,马上冲过去,一冲过去就掐住我的脖子。”姚少林说,冲突中,他的手被抓伤,流了血。
在1月5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李承认自己“有点冲动”。
“我举报了他,他受到了惩罚,对我进行了报复。”姚少林说,被打之后,他有很多顾虑。两天后,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江口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警方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12月15日17时许,李在江口县某餐馆与姚少林相遇。“因为姚绍林向县纪委举报了李,李对姚绍林不满,于是起身抓住姚,造成姚绍林左手手指受伤”。
江口县公安局对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江口县公安局决定对李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根据江口警方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月19日,江口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已将李拘留10天并处以罚款,但李未申请行政复议。
作为这起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姚少林也收到了警方对李的处罚决定。姚少林说,江口县纪委工作人员前几天要求他调查相关情况,“已经做了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