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学教师、工程师、医生、护士等很多行业来说,发表论文是获得职称的“硬杠杆”。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在网络平台上,随着“论文”和“出版物”这两个关键词的出现,大量的中介和卖家映入眼帘。他们自称“提供选题、写作和出版服务”,“一站式、省时高效”。似乎在他们的“帮助”下,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非常简单容易。
记者注意到,代写代发论文已经催生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但背后的风险往往被一心想“走捷径”的人所忽视。由于急于发表,有些人被分流到各种机构,更有甚者,连后续的招聘启事、期刊杂志都是假的。
利用受害者的“负罪感”
初中生骗高学历医生。
41岁的王女士来自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是当地一家医院的员工。因所在单位职称评审,需要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年不写作的王女士有些烦恼。她听朋友介绍,网上有“枪手”,专门“代写代发表论文”,所以她多少有点动心。
去年5月,王女士通过网上搜索发现了很多代写代发表论文的“商家”。后来她选择其中一家“机构”进行简单咨询,加上对方提供的微信号建立联系。对方声称不仅可以代他人分发论文,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提供服务,保证代他人撰写的论文能够发表。
她还给王女士发了一些过往的“成功案例”,并表示“公司要和几家期刊深度合作”,并告诫不要着急。双方约定好价格后,王女士先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了3000元的“定金”,并约定写好论文,确认无误后再谈发表。
三个月后,王女士如期收到论文,内容与她提供的课题相关,但质量不高,也没有研究成果,正常情况下应该很难发表。然而,对方告诉她,只要她再次支付稿费,就可以在全国性期刊上发表。王女士虽然心存疑虑,但还是把目光转向了约定的5500元。转学后等了好几个月,没看到论文发表。
在意识到自己被骗后,今年4月底,羞愤交加的王女士在家人的劝说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姜堰警方详细询问了被骗过程,收集核实了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随后,警方一举抓获包括黄在内的12名犯罪嫌疑人。
据姜堰警方办案民警孙桥介绍,这个犯罪团伙的大部分人都是初中学历,只有两个人是高中学历。他们根本不具备撰写和分发专业论文的能力,但掌握了一些撰写和分发论文的“套路”和“演讲技巧”。该团伙涉案1000余起,涉案受害者多为医生、护士,每人被骗约5000至10000元。
除了欺骗王女士的网络平台广告外,孙桥还表示,团伙中有多名工作人员负责线下“跑业务”。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世界各地的医院,拍下医护人员的通讯录,汇总到公司系统中。之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人员编造了某期刊的编辑身份,逐一给医生护士发短信,询问是否有相关需求,寻求具体的“配合”。
“代表他人写作和发表论文是可耻的。发现自己被骗后,还是选择‘沉默’。犯罪团伙很聪明。他们只是利用这种心理进行诈骗。”孙桥说。
职称评审“走捷径”
我发完论文后收到一本假杂志。
与连样品马加津都没看到的江苏王女士相比张先生提供自己的论文后,“杂志编辑”告诉张先生,他的论文内容不太好,发表起来可能有点困难,但他们可以为张先生提供付费服务。我想我必须花很多时间和精力自己写另一篇论文。如果我失去时间,我可能会失败。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张先生决定花钱解决问题。
二十天后,张先生收到了期刊。看着他发表的论文,他觉得钱没有浪费。然而,当他满心欢喜,拿着发表的论文挑选题目时,却遭到了拒绝。“就说这本杂志是假的,问我是从哪里接触到这本杂志的,我也写了评论。”
职称没有评定,被单位处罚,这让张先生很后悔。我手里的杂志显然很正规,而且清楚地印着公开发行的期刊的编号。怎么可能是假的?
于是他联系了第一次帮他发表论文的编辑。没想到对方改变了之前的热情,态度非常强硬。他说单位不赞成是单位的事,跟他们没关系。不可能拿到退款,然后他就被黑了。这时,张先生觉得不对劲,立即报警。
张先生提供给北京顺义警方的杂志有一百多种。
页的厚度,封面和版式看上去像是一本建筑行业的专业杂志。不过,顺义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正规杂志实施诈骗的案件,张先生收到的是一份仿冒的假杂志,而与张先生联系并且收钱的所谓杂志社的编辑人员也是冒充的。 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专门诈骗有论文发表需求的人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而且十分狡猾,他们充分利用了被害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代写、代发论文的心理,疯狂作案上万起。调查显示,这个团伙冒充杂志的种类非常多,除了建筑专业之外,还包括医学、科技等多个方面。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多位参加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的人员向媒体反映,其在提交初审材料后,由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的期刊被判定为虚假期刊,而被取消今年的职称参评资格。 这些相同遭遇的参评者有一共同特点,他们发论文均为找中介或“编辑”代发,并非自己直接联系期刊的出版单位。中介安排文章发表后,参评者们甚至还拿到了印有统一刊号的纸质版期刊。他们称,自己也没想到会遭遇假期刊。 中国科协已启动专项整治 北京记入诚信档案库 记者注意到,对于期刊与“论文中介”合作滥发论文,专项整治已经启动。11月8日,中国科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主管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由中国科协主管、刊发论文的所有期刊。其中,重点核查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的期刊、近3年年检审读中涉嫌超范围发论文的期刊,以及刊期为半月刊、旬刊、周刊等出版周期较密的期刊。 通知还提到,对存在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和纠正。对办刊难以为继、不具备相应出版和把关能力的期刊作出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停办注销等处理。 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维护职称评审诚信环境的通告”。通告中称,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申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将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此外,通告中还表示,北京市职称评审已全面推行成果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可自主选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专利、专著、论文等业绩成果提交职称评审。请广大申报人不要相信“假期刊”的虚假宣传,要注重总结提炼日常工作中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革、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业绩成果,及时归纳整理,用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申报职称评审。 【专家建议】 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职称能力 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能力考核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告诉记者,参评者如确实不知道“发表”其论文的期刊为虚假期刊,中介方隐瞒了期刊为假的事实、虚构了已将论文发表在期刊之上的真相的,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中介方据此骗取财物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至10000元,即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犯罪。 如果发表论文的期刊是真期刊,但论文不是参评者所写,而是中介方代写,中介方的行为系非法经营行为;如中介方系企业,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0万元的,或者如中介方系自然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就应当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予以刑事追诉。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参加职称评选的人员要“走得正,行得端”,诚信是第一位的。如果发论文的人整个论文全部由别人代写,这肯定涉嫌学术造假,应该被列入学术不诚信“黑名单”。 沈腾表示,论文中介把代发代写当成一个产业来做,败坏了社会风气。但究其根源,即使打掉了这个团伙,它还会有其他一样的团伙出现;打掉了这样的模式,还会改头换面成另一种模式。究其原因,是因为“纸面”审查资格的供需市场决定的。现在很多的职称评定是指标性评定,并非能力考核。而什么叫指标性评定,只要符合外观上那几个“纸面”条件就可以了,这并非能力呈现。 对于规范中介机构来说,它是资格申报熟悉程序和熟知资料标准的组织,他们仅限于对申请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标准性等进行辅助和帮助,不能参与的实体(代写、有偿代发)。而上述案例中中介方为达目的虚构相关事实,定为诈骗罪没有问题。 沈腾建议,论文等“纸面”指标并不能完全体现一个人的职称能力,还应当增设学术转化成果或者能力考核,甚至心理测试环节。采用当面、视频或实践方式,随机对考评者的学术、成果和能力进行实质性核验。一旦发现作假行为,或经举报查实,纳入全国学术诚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限制性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