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石头埠派出所接到铁山港区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使用了疑似伪造的核酸报告。接警后,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将两份疑似伪造的核酸报告送到医院进一步核实。经医院核实,确定两名罪犯持有的核酸报告为伪造。
警方随后的调查发现,这两名罪犯是云南妇女阮和徐某英,她们两人和丈夫一起开着卡车去铁山港的一家物流公司。为了节省时间,快速进入物流公司卸货,他们合谋一起伪造两份核酸检测报告,企图逃离公司,不料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阮某秀、徐某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公安机关依法对阮、徐墨英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建议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众要充分了解疫情防控情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和惩治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涉疫违法犯罪活动。